Tag Archives: 《免费》

从《免费》到Oracle的攻势分析

前一阵子看了《免费》这本书,一直想着写个书评,但是写了一部分之后,怎么看都不满意,就搁置了好几个星期。 这两天Oracle那里传出来了不少消息,又是状告Google侵犯了Java软件专利,又是关闭了OpenSolaris项目,忽然有种感觉:Oracle似乎是现在整个IT产业发展的大潮中,唯一一个完全反其道而行之的巨头:在几乎所有的IT巨头们,包括微软都不得不开始拥抱开源的时候,Oracle却仍然能够通过他的“锁入”策略赚得大把的银子,这实在令人感到费解。对于刚刚被《免费》一书中的理念洗过脑的某只来说,要理解这样一种现象就好像要打破自己刚刚奉之为启示录一般的美好理论一般。 但是转念一想,维持“锁入用户”经营策略的不光是Oracle,乔教主的水果帮不也是锁入党的么?想到这里,忽然又觉得没那么难以理解了。 《免费》一书其实是一本预言书,其中预言了未来基于数字技术的各个企业将会靠什么吃饭。虽然整本书写的很通俗,但还是有那么一些唬人的经济术语,所以咱就来再傻瓜化一点试试看。范围嘛咱就现缩小一下,只谈软件和服务经营方式,少许硬件的未来发展趋势。 通用策略1:用户数量最大化(关注度) 这其实是传统经济学的策略之一,就是尽可能的抢占饼上更大的一块。这年头用户选择多,免费的产品一抓一大把,你要不是Flash Builder、Windows、Photoshop这样的老牌产品,出来就标个几百美刀的价钱,保准连盗版商们都懒得去做你的盗版。虽然这年头很多软件都尝试搞什么15天试用版,但说实话,我见到这种软件都是扭头就走,看都不多看一眼。这年头可以这样说:一个新生的数字产品,如果想要真正获得可以称之为“市场”的用户数量,那么最重要的因素是免费(包括真正的免费和盗版造成的免费,前提是有人来盗你的版),其次才是产品本身的亮点。 基本上所有的内容类网站都是走用户数量最大化的策略,与内容类网站密不可分的搜索引擎也是,Google在这方面可以说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先锋;软件方面嘛,自然是以Linux为首。他们采取的方式都是以免费为前提的手段。免费本身并不足以实现用户数量最大化的目标,但却已经是一个必要条件。 通用策略2:用户参与度最大化(活跃度) 传统的买卖经济中应该没有这一条。这条策略主要适用于互交类网站,就是通过用户创造内容的Web平台。这种策略乍看之下会与用户数量最大化挺像的,但是细心的用户不难发现他们之间的不同,成功的平台运营者更是对其中的区别有深刻的认识。好比一个博客平台,它的博客发布和管理后台功能,服务的对象可能只是全部用户的5%甚至更少,但却必须是做的最到位的功能。(非互交类的网站嘛,前端漂亮就行了,后台不定用着多少年前的CMS系统呢) 当然了,用户参与度最大化和用户数量最大化通常是有很多重合度的,毕竟要是没有观众,演员自然也就跑路了。而同样的,免费也是必要的前提(再说了,你好意思向你的内容贡献者收钱么?) 各种论坛、博客平台都属于这种(所以有时候我看到那些需要注册才能看帖子、下载的论坛都觉得他们很傻,这种强扭的方式反而会使他们失去更多潜在的用户和参与者),当然,新生没几年的SNS社交网站、微博平台,也都属于这种。淘宝这种嘛,也可以算是吧。 通用策略3:用户口碑/黏度最大化(品牌) 如果你的产品在推广初期,得到的全都是用户们满口的赞美,还有一堆用户不遗余力的帮助你写教程、使用感言之类的,或者帮你写插件、扩展,或者不停地对他的朋友们宣传这是一个多么多么好的产品,那你的产品之后的路就会好走很多。 邀请加入的方式是这个策略常用的实现方式。比如一开始的Gmail,还有前一阵子的Dropbox都属于这种。严格说来口碑最大化的策略不需要采取免费手段,但是免费无疑能够让这个最大化效果加成很多倍。 转换策略1:广告 开始讲讲转换策略。所谓转换,就是把上面那些关注度、用户活跃度和品牌影响力转换成真金白银的过程。 把关注度转换为广告在媒体界是老做法了,但似乎直到Google帝国崛起的时候,人们才重新认识到这种经营模式的潜力。Google目前市值1550.03亿美元(参考了鲜橙童鞋的博客),而他们几乎全部的盈利(保守估计超过95%吧)都是来自于广告收益。 这种模式现在基本上已经成熟,但是主要适用于以用户关注度最大化为主的产品,对SNS这种效果好像不是太好,好比YouTube和Twitter现在似乎都没在盈利,Facebook的广告也卖的不好。那么社交网站能否靠广告盈利呢,这方面也许也是Google他们迫切想要知道的。 唯一的问题是:当越来越多的经济体转向互联网的时候,互联网广告这块大饼究竟能有多大? 转换策略2:增值服务 那么SNS究竟能不能盈利呢?答案是可以,而且这方面的专家应该在中国,那就是腾讯…… 抛开腾讯“我的模仿可以成功”这个道义问题,腾讯对于“平台”应该如何运营的理解之深刻,恐怕业界内确实找不到几个能够超越的。一个简单的通讯工具,成为了一个如此庞大平台的根基。应该说,即时通讯工具并不是一个平台,但是腾讯通过各种方式,成功把它变成了一个平台(说实话,我曾经有一段时间满世界的寻找一个QQ的替代品,但最终的发现是没有一个IM产品拥有QQ群一个这样好用的功能,这种结合了论坛、聊天室和IM因素的产品的诞生与成功绝非是偶然。若不是腾讯的有些做法太流氓,说不定我会是一个Q粉)。借助这庞大的活跃用户群,腾讯可以很轻易的推广种种增值服务。 目前商业模式最成功的增值服务,莫过于网络游戏了。《免费》一书中对这一点有过相当篇幅的介绍,而各位网游玩家们对这方面应该也是有着深刻的了解,我就不多说了。 转换策略3:技术支持 这种多见于企业级应用,比如红帽和SUSE这俩老冤家。事实上除了这两个我也想不出其他什么知名的了。 曾经见过一个搞集群部署还是防火墙部署的应用,很明显的打算走产品免费、技术支持收费的路线,但却钻了牛角尖:这个产品把使用界面搞得无比复杂、配置文件令人眼花缭乱、同时文档还写的乱七八糟。这样做的结果自然就是刚刚接触这个产品的用户被气的七窍生烟,并且因为这个产品太难用而彻底把它抛弃了。 转换策略4:定制服务 很简单的例子:虽然有译言网,但是翻译们并不会因此没饭吃,因为总是有人需要在第二天的清晨拿到某篇技术性很强的文章的翻译稿,而这种需求是译言网的社区译者们无法满足的。 如果服务提供商们动点脑子,定制服务这种策略是很容易捞钱的,在某种程度上这就跟网络游戏通过卖装备赚钱是一个道理。定制服务其实是技术支持的进化版,遗憾的是能够提供技术支持的企业很多,能够提供亮闪闪的定制服务的企业似乎还很少见。 直接赚钱策略:我牛B我就是牛B我牛B的金光闪闪 讲到这一点我觉得有些纠结:其实Oracle数据库、Solaris、苹果的Mac本本、iPhone、iPad都是属于这种牛B闪闪的,你直接伸手要钱对方也只能乖乖的掏腰包,甚至于还有自愿掏腰包的(参考小虎童鞋友情推荐的这个视频,梯子自备)。手上握有任何一个这样牛B闪闪的产品,吃香的和辣的根本没问题,但是Sun居然倒下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Sun的经营能力真的是和他们的技术能力处于两个极端。 这些产品从广义上来说并非是不可替代的:我们有MySQL,我们有Linux,FreeBSD,我们有Android,还有山寨版iPad;但对于那些需要他们的人来说,他们真正是不可替代的。 但是话说回来了,无论是收费还是免费的产品,只要是成功的,都有他们的牛B闪闪之处,不可替代之处。《免费》一书的作者在书中提到对于互联网天然垄断效应的担忧:好的东西很容易就变得地球人都知道,如果它是最好的同时还是免费的,那么占领整个产业仅仅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同一产业的其他企业就很难活下来。考虑到这位作者同时也是《长尾理论》的作者,这种担忧其实令人感到有些惊讶,因为互联网的特性同时也使得细微的差异化变得明显了。 淘宝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在线交易平台,但是真的所有人都选择在淘宝上买书么?所有人都在淘宝上买机票么?所有人都在淘宝上订餐么?甚至于更长尾的,所有人都会选择在淘宝上购买高达的模型玩具么? 嗯,也许会,如果淘宝提供了足够的技术实现手段来满足不同小圈子产业的长尾需求。但是从Facebook、Twitter在Google之外崛起的这么一个案例看来,由于创新在别处,这并非是最有效率的创新方式,因此自然的互联网发展并不会遵循这样的道路。 总结 讲回Oracle起诉Google这件事吧,我个人不看好Oracle的胜利。 在任何一个历史阶段,社会形成的规则都会本能的保护那些社会生产价值最高的群体,比如印度传统不吃牛,中国传统文化保护农业,威尼斯的自由文化保护商业,直到这几个世纪诞生的专利法保护创新。传统的专利法之所以能够保护创新,是因为创新的人们只有通过自己创意带来的直接价值来赚取报酬,而创意的复制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想想早期的DNA序列数据专利吧)。 但是,生产的方式已经改变了。创意的复制变得容易,无论是道义还是法律上的障碍都不再能够阻挡这种复制。快速的信息传播带来了新的创意,而无差别的互联网平台提供了更多形式的盈利方式。原本用于保护创新的专利法,现在开始阻碍创新了。开放变成了创新的新动力。 … Continue reading

Posted in open | Tagged , , , | Leave a comment